為落實執行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鼓勵舉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或誠信經營守則之行為,建立本公司內、外部檢舉管道及處理制度,並確保檢舉人及相對人之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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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管道
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獨立檢舉信箱,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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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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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應提供以下資訊:
- 檢舉人之姓名、身份證號碼、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或電子信箱。
-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份特徵之資料。
-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 原則上採匿名檢舉則不受理,惟所陳述之內容有調查之必要者仍可分案處理,做為內部檢討之用。
- 對於檢舉案件應以保密方式處理,由獨立管道查證,全力保護檢舉人身份檢舉內容,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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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程序
- 接獲舉報後應由專責單位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由法務或其他相關單位提供協助。
-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 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執行長,若涉及董事會高階主管,應呈報至董事長,並向獨立董事或監察人(審計委員會)報告。
-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對於檢舉情事原則上應於一個月內調查完畢,但得視案件調查需要延展,若查證屬實,應責成相關單位檢討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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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檢舉不誠信行為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發檢舉獎金,內部人員若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2025申訴報告:
※ 經盤點,因本年度正式申訴件數為 0 件,無發現特定之潛在風險趨勢或異常之群聚申訴熱點。
※ 申訴總件數:0件
| 類別 | 項目 | 申訴件數 | 處理狀態 |
|---|---|---|---|
| 公司治理 | 資訊揭露與誠信 | 0 | - |
| 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 | 0 | - | |
| 客戶與消費者 | 產品與行銷合規 | 0 | - |
| 員工關係 | 職場不法侵害 | 0 | - |
| 勞動人權與福利 | 0 | - | |
| 供應鏈管理 | 採購與商業道德 | 0 | - |
| 社區與環境 | 在地環境影響 | 0 | - |
- 9
- 人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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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與範疇
光隆實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全體同仁基本人權,認同並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及「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我們致力於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並遵守營運所在地之勞動、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法規。本政策之適用範圍,涵蓋受光隆實業自身營運及其價值鏈影響的所有個人與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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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承諾
本公司承諾持續評估潛在的負面人權影響(人權風險),針對本公司所造成或促成的負面影響提供適當的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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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本公司視同仁安全為首要任務,透過系統化管理建構安全、健康且友善之職場。訂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等各項準則,並由專責單位定期巡檢與缺失改善。本公司亦關注同仁之生活品質,積極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之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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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強迫勞動與童工
本公司嚴格禁止使用童工,招募必須符合當地勞動法令對最低工作年齡之要求。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確保同仁不受到任何肢體或心理上的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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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歧視與落實平權原則
光隆保障員工不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工會身分而受歧視。在招募、任用、考核、薪資福利、升遷等各項人力資源措施上,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落實同工同酬,藉以打造尊重差異、包容多元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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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社自由
本公司尊重同仁組建工會或參與合法團體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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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與宣導
光隆規劃訓練課程,傳達人權議題及職業安全衛生概念及其重要性、可觸及的申訴管道,與人權侵害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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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保護與申訴機制
本公司依法保護同仁個人資料。透過建置資安防火牆、防毒系統及異地備份機制,確保企業與同仁資訊安全不外洩。同仁可透過多元管道反應意見,公司將啟動對應之處理程序,保障溝通架構之完整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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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機制
一旦確認本公司之營運或價值鏈活動已造成或促成負面人權影響時,將依據本公司〈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措施〉、相關勞資溝通渠道或〈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啟動對應補救程序,涵蓋事件調查、受影響方告知、改正措施執行及成效追蹤。補救過程中保障所有善意陳訴者之權益,並於必要時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合作,防止事件再次發生。

